总务处突发紧急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的处置紧急事件,尽量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总务处突发紧急事件处理办法。
一、经总务处研究,决定成立紧急事件处理小组。
组长:鲁天鑫
成员:赵亮、王彦军、赵鲁胜、薛鹏
二、在总务管理服务过程中经常会面临的紧急事件有暴雨、暴风、暴雪、水电暖气事故、医疗及传染病等方面情况。各部门应事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按工作分工,由分管副处长负责制订楼宇、校园、水电暖气、交通、幼儿教育、医疗及传染病等方面的紧急事件备选方案及紧急事件沟通计划。
三、在发生紧急事件时,首先必须确认危机的类型和性质,立即启动相应行动计划。当事人应逐级上报,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协调指挥的同时,应迅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经允许,可求助于110、119、120等社会机构进行救援。
四、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尽可能努力控制事态的恶化和蔓延。把因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五、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相关管理人员不能以消极、推脱甚至是回避的态度来对待,应主动出击,直面矛盾,及时处理。
六、在紧急事件发生后应由应急处置组长做好统一的现场指挥。安排调度,以免出现“多头领导”造成混乱。
七、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变化,对原订的预防措施或应对方案要能灵活运用。要能随各种环境与条件的变化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和方法。
八、处理紧急事件应以不造成新的损失为前提,不能因急于处理而不顾后果,造成更大损失。
九、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化解事件可能造成的恶果。对涉及公众的紧急事件,按照学校要求,由学校宣传部门统一向外界发布信息。避免受到干扰,影响紧急事件的正常处理。对于紧急事件的善后处理,一方面要考虑如何弥补损失和消除事件后遗症,另一方面要总结紧急事件处理过程,评估应急方案的有效性,改进组织、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干部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总务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