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各部门:
近期天气干燥,又恰逢清明时节,极易引发火灾,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请各单位切实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现就我处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各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加强安全消防巡查,落实专人看护重点部位。
2、各单位在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尤其要加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疏散通道通畅。
3、物业管理与维修中心、楼宇校园管理中心、物业公司要科学安排力量,切实加强人员巡查、值守,尽快清理枯枝树叶;加快柳絮清理(一天浇水2遍);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清明期间文明祭扫,不在公共场所烧纸,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总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