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季开学之际,开展一次全处范围内全方位、起底式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现就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6日前完成。
二、检查方式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及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采用各部门自查与处理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部门自查(即日起至9月3日)。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自查结束后,自查报告及自查表经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9月3日前上报(一并上报电子版)。联系人:翟虎。
(二)处里督导检查(9月4-5日)。处里将成立督导检查组,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对各部门进行督查。
三、检查范围
各部门管理、使用的所有场所,以及代表学校出租的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开展全面自查;管理、使用的场所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是否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整好用;责任区域内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教室、食堂、体育场馆、超市、快递站等经营场所、物业员工住宿场所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电动自行车(含电池)是否违规入楼或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施工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等。(责任单位:所有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安保人员配备情况,保安员配备是否达标,着装、行为是否规范,门卫防护“八件套”是否配齐配足;校园管理,包括校园出入管理、校园围墙建设、校门口防冲撞设施配备等情况;学校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配置、运转及维护、与公安系统联网等情况。(责任单位:幼教中心,责任人:宋凯、王彤彤、张静)
(三)校车安全。主要检查校车是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校车驾驶人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是否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是否有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是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校车是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有效适用;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状态;学校是否建立举报制度,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责任单位: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赵庆军)
(四)食品安全。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学校食堂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和清洁到位、能够有效防治虫鼠害,是否能够运用针对性措施防治鼠类等有害生物;食堂基础硬件设施情况,排查学校食堂是否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并正常运行,是否达到规范化食堂建设要求,消毒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商业网点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采购,所售商品有无临期、过期、变质,是否建立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幼教中心、校园商业服务项目管理中心,责任人:宋凯、王彤彤、张静、刘波、梁新明)
(五)施工及现场安全。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动火等施工作业报备;是否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责任单位: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宋凯)
五、工作要求
(一)隐患要动态清零。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历次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督实改、严抓落实,不断排查解决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弥补防范不足、强化岗位责任,决不能老问题依然突出、新问题层出不穷、小问题拖大拖炸。前期查出的问题隐患务必要清仓见底、对账销号,决不能带着问题隐患开学。
(二)责任要落细落准。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的特点、规律,拧紧责任链条,该强硬的监管措施要硬起来,该抓实的安全规范要抓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落准到人、落细到事、落实到岗,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更不能熟视无睹、见惯不怪。
(三)基础要打牢打实。坚持重心下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持续推进安全体系和制度建设,持续不断抓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素养、规范操作水平和安全疏散能力。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对职责范围内各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推进风险防控精准化、精细化。
(四)追责要严肃严格。对自查隐瞒、谎报、漏报问题隐患及程度,同类问题隐患在同一单位反复出现,不能做到举一反三的,将视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安全自查表
总务处
2024年8月28日